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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布,参合农民大病保险

2012-11-13 09:56 陈树三 2012年11月12日今日文教A3版

本报讯:为解决困扰农民因大病返贫,因大病致贫的难题,降低群众的医药负担,山东省人民政府1018日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意见》,从新农合基金、城镇医疗基金划拨部分资金,对影响农民正常生活,生产的20种重大疾病,在参合农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个人费用部分再报销50%,最高限额可达20万元。自201311日起施行。这20种重大疾病是: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赛、脑梗死、结肠癌和直肠癌。  (陈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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