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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考招生违纪

2013-06-13 14:39 未知 教育部官方网站

 

        本报讯 记者从教育部官方网站获悉,根据教育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在高考的实施、阅卷、招生等各环节出现的违纪一律从严处理。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考试安全保密制度建设和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防范试题泄漏和考卷丢失、被盗等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招生考试领域泄漏国家秘密的案件、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案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案件和其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要重点查处利用预留计划、调整计划降分录取的“点招”行为。案件一经查实,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对相关领导进行严肃问责。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实现平安高考,通知要求要加强对考试安全保密制度建设和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硬件建设情况、考务人员队伍建设的监督检查、关键环节组织管理及操作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阅卷过程中,加强对数据信息的监管。为确保有序高考,通知要求加强对考风考纪及监考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和考务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为实现公平高考,通知强调开展以整治“点招”违规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对于违规录取的学生,责成主管部门不得予以学籍注册,开展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的入学复核。
为实现阳光高考,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重点检查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加分政策、录取信息公示情况。各高校要公开预留计划数及使用标准。每批次录取后、下一批次开始前,各地、各高校要公开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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