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推普周山东省启动仪式在邹平举行
本报讯 9月12日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山东省启动仪式在滨州市邹平县隆重举行。
活动由山东省文明办副主任葛长伟主持,山东省语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杨瑛作重要讲话,邹平县语委主任、副县长潘玉兰同志致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等部门负责人和滨州市语委主任、副市长崔娅妮同志及滨州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邹平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及邹平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30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杨瑛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希望通过今年的“推普周”活动,引起全社会对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都能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传递信息、表达思想的工具。
启动仪式上,公务员代表和语言文字工作者代表向全县发出推普倡议,举行了精彩的经典诵读节目表演和教师粉笔字展演,广大市民在“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条幅上签字,参观了推普宣传一条街。活动现场鸣放起了电子礼炮,敲响了欢庆锣鼓,一番节日景象。
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决定在每年9月的第3周举办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到今年,已经成功举办了12届。今年9月12日-18日是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我省“推普周”活动由山东省语委、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公务员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军区政治部、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等9部门共同主办。
今年推普周活动紧紧围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主题,重点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纪念活动和“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2010年10月31日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纪念日。10年来,山东省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工作,颁布施行了《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依法行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升到了新的水平,人们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社会应用水平得到普遍提高。我省将在“推普周”期间组织全省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情况检查;组织全省大中小学生参加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组织专栏文章、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等,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推向高潮。
山东省是全国“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的试点省份之一。我省将在济南、青岛等8个市的5129所中小学、职业学校和临沂师范学院等7所高等学校中开展试点工作。“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包括相关经典诵读、书写、讲解课程体系建设、教材建设、学科建设;结合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经典诵读、书写、讲解优秀师资队伍,最终形成教学、科研成果。推普周期间,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联合举办全省“诵读经典、爱我中华”活动展演和决赛,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对祖国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以及祖国语言文字和文化的热爱。
开幕式后,省语办组织召开了全省“推普周”与经典诵读研讨会,各市就我省“推普周”活动和经典诵读活动组织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方向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本报记者 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