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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首次明文规定:各地各校教师过节不收礼

2011-01-25 14:50 佚名 本站原创

教育部首次明文规定:各地各校教师过节不收礼

    圣诞、新年、春节即将接踵而至,“该给老师送点什么礼物呢”,这又成为让不少家长为难的问题。日前,教育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首次明文规定:“各地各校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

  此规定一出,绝大多数家长拍手叫好,认为有助于让“送礼风”降温;但业内人士也提出质疑,指出应出台实施细则并建立监管机制,否则规定恐成为一纸空文。

  A规定 教育部提“八不准”

  眼下,年节将至,教育部首次明确提出“八不准”要求,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教育部第一次明文规定,“各地各校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

  “八不准”具体包括: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也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到高级宾馆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和拜年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项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不准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上、下级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也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

  通知同时指出,各级教育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B调查 禁令之下你还送不送礼

  实际上,每逢年节,送礼都是很多学生家长的“负担”,不少家长坦言,如今送礼之意早不单单在“尊师”,最主要的原因是怕倘若自己不送,别人都送,老师会有所偏袒。而对教师而言,个中滋味则更加“微妙”,收与不收都很尴尬。然而长此以往,当“尊师重教”与“收礼、金钱”挂钩之后,不禁让人开始担心,师德背后的公允和正义如何维系。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本市几十名中小学生家长,对于这样一份节前收礼禁令,几乎所有家长都认为“非常及时、很有必要”,有利于让“送礼风”降温;但对于马上到来的年节还送不送礼这个问题,22%的家长表示“有些犹豫,看看再说”,而62%的家长表示“礼还是要送的”,仅有16%的家长表示“坚决不送”。

  坚决不送

  “我从没给孩子的老师送过礼,我认为老师为人师表,正人者先正己,更要两袖清风。”在事业单位做文案工作的赵静,儿子上三年级了,她没给老师送过一次礼,一直以来被身边同事认为“太过耿直”。对于教育部的收礼禁令,赵静非常赞同,也更坚定了自己的观点,“早该这样了,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担负着教育下一代的重任,应该成为抵制不正之风的表率。”

  在赵静看来,和过去几十年相比,近年来老师的工资和社会地位都提高了,“教育好每个学生是老师的本职工作,如果要靠家长送礼才能让老师对孩子尽心尽力的关照,这也太悲哀了吧!”赵静说,自己有时候也会嘀咕,别的家长送礼,自己不送,儿子会不会受到“不公平待遇”,“但我还是不愿意助长这种歪风,我相信绝大多数老师还是师德高尚的,这对孩子们也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万一真赶上那种因为没送礼就对孩子不好的老师,赵静的观点是,“人这一辈子总不能一直靠送礼吧,孩子从小应该学会靠自己奋斗,就当是一种人生磨砺吧!”

  还是要送

  刚进12月,市民张海峰已经准备了400元的购物卡,让妻子给女儿的班主任送去了。这是女儿上学的第一个学期,赶上教师节、中秋节和新年,他们已经给班主任送了1000多元的卡了。张海峰和妻子商量,等女儿上三年级了,还要记得逢年过节给任课的数学和英语老师都准备一份礼物。

  张海峰认为,这礼还是非送不可,他的女儿胆子特别小,不爱说话,很难让老师注意到她,“我不是说不送礼老师就不管孩子,老师每天上好课就挺累了,哪有时间关注每个孩子啊,我只是想多跟老师沟通一下,请老师多注意和照顾一下我女儿,送点礼也算我对老师的感谢之情,我心里也踏实。”

  对于教育部发出的收礼禁令,张海峰不以为然,“现在干什么不送礼?办个事、找工作都少不了‘表示’一下,给老师送礼没什么大不了的。”在他看来,礼尚往来已经成了人际关系的特殊润滑剂,甚至成为管用的“敲门砖”。

  犹豫观望

  听说教育部发出收礼禁令,原本寻思着新年、春节给孩子的老师送点礼的公司职员李欣变得有些犹豫,“送的话,怕老师不敢收,自己也尴尬;不送又怕别的家长会送,自己面子上过不去。”李欣和丈夫商量再三,最终决定,再等一段时间,看看其他家长的“动静”。

  “以前是看别人都送,自己也跟着送,现在明文规定老师收礼是违规行为了,而且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那我再送礼,不是让老师为难吗?”李欣说,以前自己逢年过节都给老师送点礼物,有时是购物卡,有时是月饼券,还有香水之类的,“当时孩子班里几乎人人都送,有时候我给老师送礼也不背着孩子,甚至和孩子商量送什么礼物好。可现在禁令都出了,我再送礼,让孩子知道对他的影响挺不好的,万一孩子问我‘明明知道是不对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做’,我怎么解释呢?”

  此外,李欣觉得,收礼禁令不一定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如果别人都送,我还是得送!”她说,要是能慢慢形成大家都不送礼的风气,那时候家长就不再为难了。

  C质疑 收礼禁令两大缺陷

  值得注意的是,采访中,绝大多数人在对收礼禁令拍手叫好的同时,更对它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提出质疑。

  “《义务教育法》中早就明确规定‘不能做有违师德的行为’‘严禁从事有偿家教’,但现实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位从事多年教育工作的专家坦言,家长给老师送礼,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况且,哪个家长也不会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去送礼,如果当事人都不说,那规定就成了一纸空文。

  “就好像‘有偿家教’,禁了这么多年了,但还是治标不治本。”从事30多年教师工作的初三语文老师魏景泉表示,从市里到区里再到学校,各种规范师德的文件、通知发了不少,要是都按部就班地执行,根本不需要这份“禁令”。要真想刹住“送礼风”,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魏景泉认为,“八不准”中提到的“高消费娱乐活动”“高级宾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不必要的开支”“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等词语,都缺乏具体的衡量标准,在执行过程中不具有很实在的参考价值。要让“八不准”真正达到预期目的,关键还得靠有关部门制定更多实施细则。

  记者从市教委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他们尚未接到教育部“八不准”的通知,但近年来本市一直在教育系统强调廉洁纪律的要求,教育部门将加强相关的管理和监督。

  来源: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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