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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陕西“减负新规”不是“花架子”

2011-04-25 17:11 未知 华商报

期待陕西“减负新规”不是“花架子”

  陕西省教育厅出台《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规定小学高年级作业量不得超过1小时,超量的作业,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写。同时,不能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4月1日《华商报》)

  陕西省出台的这个中小学生减负办法并没有太多新意。记得在两年前,云南省就实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其中明确指出:“一、二年级书面作业当堂课内完成,三、四年级学生每天全部学科的课外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30分钟,五年级不超过45分钟,六年级不超过60分钟,七、八年级不超过90分钟,九年级不超过120分钟;普通高中一、二年级不超过120分钟,三年级不超过150分钟。”该《办法》中还规定,如果学生总是在规定时间里完不成作业,可以根据文件中的举报电话弹劾老师和校长。而在去年,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建立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对教师和学校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这些减负办法在当时都引起过不小的轰动,然而,如今上网查找教师、校长因作业量超标被追究的消息,几乎等于零。我不知道浙江省的减负通知是否达到令行禁止而零投诉的效果,只知道在昆明不少学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还是一句空话,我上初二的女儿每天晚饭后做作业做到11点左右是常态,而隔壁的同年级女孩也是如此状况。打举报电话弹劾老师和校长?算了吧,连我这个“时评人”都没这胆量。

  从相关新闻的跟帖来看,多数人对陕西省教育厅的减负办法并不乐观,甚至有人说这是个“愚人节式”的闹剧。不过,我仍强烈地期待,陕西的学生和家长在教育厅支持下,在全国带一个“课业维权”的好头,让“减负新规”不是“花架子”。

  学生和家长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因作业多而打举报电话弹劾老师和校长的,这种做法太极端,对于“敬爱的老师”很难出此下策。而且,得罪了老师和校长,意味着得罪了一批视作业多为天经地义的学生和家长。但陕西省教育厅提倡的“有权拒写作业”比起向上级举报显得比较温和,将减负主动权交给了学生和家长,有容易操作的空间。说到底,教师是为学生服务的,布置作业无非是一种服务项目,没有哪个“顾客”非得接受某项服务不可。记得我上学的时候,时有不交作业的情况,当向老师解释的时候,老师只是淡淡地说:“你又不是为我学,交不交作业是你的自由。”令我一辈子感谢这样的“好老师”。社会在不断进步,现在的老师都是“过来人”,更应该理解“有权拒写作业”,以“又不是为我学”的心态配合减负。

  广大家长认为,现在的素质教育政策并没有触及应试教育的本质,在高考大棒面前,一切减负措施都变得苍白无力。然而,在高考和中考大棒面前甘心做奴隶,可能还没有坚持到高考,身心就已经被过多作业压垮了。减负试点并非让广大学子升不了学,而是要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教育规律出发,一手抓减负,一手抓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陕西省是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试点省份之一,面对眼下群众对减负的担心和怀疑,只有尽快用事实说明减负有助于教学和孩子成长,尽快证明“有权拒写作业”不需要太大的胆量,同时不需要为此付出可怕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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