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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今秋试行高校按学分收费 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2011-06-06 08:06 程墨 2011年6月6日今日文教A2版

  

        既不增加学生经济负担,又可调动学生学习以及教师授课的积极性,近日,在湖北省物价局召开的《湖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上,19名听证代表全部同意采用学分制收费方法。

  据湖北省物价部门解释,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简称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即学生每年需交“一次性”的专业学费,学分学费实行“先选课后交费”的原则,每学期根据所选课程的总学分来交纳。也就是说,每个学生一年要交三次学费。

  按学分收费以后,会不会比以前按学年收费价格要高呢?该《办法》规定,实施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学生按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交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原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的标准,由各高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提出方案,同一所学校所有课程的学分学费标准须统一。

  有关专家指出,学年制收费条件下,学生不论选多少课,均交纳统一标准的学年费用。学生选课数量未能与学费金额挂钩,导致少数学生缺乏学习责任感,往往选修了一大堆课程,却不去听课。而实施学分制收费后,学生可以先选课后交费。这样,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意愿自主选择专业、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计划,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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