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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伤亡案件责任之探讨

2024-07-24 10:13 张怀思 今日文教周刊
■ 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   张怀思

        夏天,下河游泳不可避免,特别是未成年人,由于游泳技能、对风险认知等原因,会出现危险,或伤亡案件,令人痛惜,现以未成年学生溺水伤亡一案,探讨溺水伤亡案件发生后各方的责任承担,这也是民法典施行后的案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9日,张大哥、李大姐的儿子张小杰(十三周岁),和其要好的小朋友王新宇(十二周岁)、苏红波(十三周岁)相约到离家二里地的河内玩耍,由王新宇骑电单车带着张小杰、苏红波一起去的,当三人游到深水区时,发生了危险,王新宇、苏红波经他人相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张大哥、李大姐的儿子张小杰没有被救出,不幸溺水伤亡,张大哥、李大姐悲痛万分,将该河段的主管单位水闸所、张小杰所在的学校和王新宇、苏红波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认为水闸所作为河段的管理单位,在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方面存在明显的过错,学校也没有告知孩子不上学的原因,存在一定过错,王新宇、苏红波的家长疏于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约束,未尽到监护责任,主观上有过错,三方被告均应对张小杰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要求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二、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张小杰溺水伤亡,实在令人深感惋惜,但由于涉案河段为行洪输水的开放式河道,不是向公众提供服务或以公众为对象进行服务的商业性经营场所,河道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保障水流畅通、维护河堤稳固、水利设施正常使用等职责,河道的管理部门没有法定的义务来保证下河游泳者的人身安全,且本案河道管理部门在事故发生处设有防护栏,附近又有多处警示标志,河道管理部门已尽到基本的安全提醒和警示义务,张小杰溺水伤亡与河道管理部门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本案张小杰溺水伤亡时段不是在校期间,事故发生,张小杰已经离校,且张小杰的父母已知情,张小杰离校期间和他人相约下河游泳,发生意外,溺水伤亡,已不属于学校的管理职责范围内,所以,学校对张小杰的溺水伤亡也不存在管理上的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王新宇、苏红波的父母,无论是否存在对自己孩子教育管理的过错,但均不是张小杰溺水伤亡的原因,对张小杰的溺水伤亡,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张小杰的父母未尽到对其孩子的监护责任,是悲剧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张小杰的溺水伤亡应当承担责任。
一审判决驳回了张小杰父母的诉讼请求,上诉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法律分析和解读
        要求各方承担责任的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各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不仅要看各方是否有过错,还要看事故后果与过错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全国人民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指导人们行为规范的重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根据该规定,承担法定安全保障义务的,仅限于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河道不是公共场所,这在水利部门的文件中有明确批复,《河道管理条例》也规定了,河道其功能是行洪输水,不是供行人使用的通道,河道管理部门的工作是为了保障河道行洪输水的安全通畅,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他人损害的义务。结合本案,涉案河道是开放式河道,不是公共场所,河道管理部门没有法定的保障他人下河游泳免受损害的法定职责,张小杰的溺水伤亡与河道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张小杰在离校期间和他人相约下河游泳,发生意外,溺水伤亡,所以,张小杰的溺水伤亡与学校的教育、管理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王新宇、苏红波的父母,无论是否存在对自己孩子教育管理的过错,均对张小杰的溺水伤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案件思考
        1、未成年人溺水伤亡的悲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季和暑假期间,张小杰溺水伤亡事故仅是众多悲剧事故中的一个,未成年人溺水伤亡令人惋惜,但要求事故各方承担赔偿责任是需要有明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由于未成年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就要求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远离危险境地。
        2、教育部门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防溺水等危险行为的宣传活动。
        3、水利部门加强对河道管理,加大对水利设施的监管、防护和维护,尽可能、多设置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
        4、未成年人不仅是每个家庭的未来,更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是每个家庭的责任,也是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必须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关注,做好教育、监管和防范,才能避免悲剧的重演。
(文章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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