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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虞城县党费全额返还助推非公企业党建发展

2015-04-24 22:33 李永福 王伟涛 韩春玲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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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解决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虞城县实施非公企业党费全额返还制度,并明确党费返还对象、返还程序、使用范围和监督管理等制度,切实保障了全县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1、明确返还对象。凡是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每年年初都可以书面形式向所属党委提出党费返还申请,所属党委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进行返还。鼓励他们根据企业党组织自身特点和优势,做优做强党建品牌。
       2、严格返还程序。按照“先收缴后返还”原则,由非公企业党组织所属党委填写《非公企业党组织党费返还申请表》,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全额返还,为非公企业党组织正常开展组织生活提供经费保障。
       3、明确使用范围。按照“先申请后使用”原则,要求各非公企业党组织单独设立返还党费专用帐,明确只能用于组织活动、党员教育、表彰先进、慰问困难党员和购置党员电教设备等方面,并将党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确保返还党费专款专用。
       4、强化监督管理。对返还的党费,要求各非公企业党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作他用,对结余的返还党费,非公企业党组织可跨年度使用。每年年底,县委组织部对各非公企业党组织返还党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返还党费使用规范。
  (记者:李永福 通讯员:王伟涛 韩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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