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9日早晨,连云港市灌南县公安交巡警大队民警在县城区路面巡逻时,现场查获一严重超员接送学生的客车,该车核载20人,竟载有53人。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当日早晨6时50分,正在县城区路面巡逻的灌南县公安交巡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周玉凯、李航等人,巡逻至县城区北环路与常州路口红灯处附近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GM64XX的客车在驶出了华侨双语学校大门后,由西向东驶来,民警通过车窗看到车上人头攒动,有超员嫌疑,便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民警上车清点了一下人数后,果然大吃一惊:车上竟然载有53人。而该客车核载人数仅为20人。显然该车辆载人已超过核定乘员50%以上,属于严重超员,民警在对该车进行驳载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驾驶员赵某实施了严厉处罚(扣12分,罚款2000元)。驾驶员赵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莫及。
(本报记者 赵德伟 通讯员 石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