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式教育”悄然流行 母女签暑期劳动合同

   甲方为家长,乙方是孩子,饮食起居、家务劳动、娱乐学习诸多条款清楚明晰,劳动报酬和奖惩措施也一一罗列……日前,一位母亲与女儿签署的暑期劳动合同在沪上某育儿论坛中引发热议。

  笔者在这份《暑期“勤工俭学参与家务劳动”合同》上看见,合同上明确标明甲方、乙方,并写明“暑假必做的家务劳动有:收、叠自己的衣服;饭后收全部碗筷;收拾自己的房间及物品。除以上家务劳动,其它参与的劳动,完成后,根据劳动的难易程度、完成质量好坏、完成的态度、自觉性各项标准进行评分,根据分数可以获取相应等级的劳动报酬。 ”奖金在1至10元之间,赏罚明确。所得报酬都可以让孩子自由支配。

  笔者采访发现,假期和孩子签订类似亲子合同的家庭还不少,合同内容涉及最多的是课外辅导、暑假作业、电视娱乐、家务劳动、作息时间等5项。虽然条约制订得“有模有样”,但在执行过程中,合同的效果也因人而异。一些家长认为,签合同是为了让学生感受劳动的过程,并不看重结果。

  对于协议式教育方式的悄然流行,上海社科院青少所家庭教育专家包蕾萍博士认为,这也属于一种角色扮演的模式,父母扮演雇方,孩子扮演被雇方,通过游戏的形式激发孩子的劳动兴趣、责任意识等。但她也提醒,在签订合同时,家长要做好引导,不要让孩子将合同误解为用劳动换金钱的代名词,“不一定要用金钱奖励,可以用孩子喜欢的活动、想去的地方、玩一次电脑游戏来代替经济奖励,或许更好!” (钱钰 叶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