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学非“一刀切”撤并一举除多弊

 

                            笪祖煌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强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调整中小学布局时,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农村地区,要暂缓实施布局调整,自然环境不利的地区小学低年级原则上暂不撤并。(111日《华商报》)

 

近年来,不少地方机械地贯彻国家《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既未执行“因地制宜”原则,又将布局调整追求为“撤点并校”。如此“一刀切”的做法,将孩子和洗澡水一起泼掉了,导致农村辍学率反弹、教育质量下降等改革的“后遗症”。教育部及时出台《意见》“亡羊补牢”,不能不认为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思路的实事求是之举。

 

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合理调整布局,直接关系到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部《意见》及时遏止一些地方盲目决策、草率调整、非理性撤并的行为,一可方便农村孩子就近入学,减少生源流失,降低辍学率,改善新农村建设中的知识结构;二可避免一边是人去、房空、校垮的教育资源闲置浪费,另一边是班级人满为患,教学质量下降的问题;三可防止农村急需师资力量的流失,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此为一举多得,必将有利于农村学校的和谐协调发展,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的均衡提高。

 

两月前,新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表示,“要科学确定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规模、层次和速度,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激励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现在,纠正农村中小学撤并“一刀切”现象,只是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农村义务教育要实现可持续的均衡发展,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建立一支教得好、留得住的农村教师队伍。

 

期望在实施《意见》中农村教师培训、城乡教师交流、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待遇等决策时,同样坚持不搞“一刀切”的理念,将有限的教育行政资源,有所侧重地向老少边穷地区农村倾斜,促使中小学撤并非“一刀切”的一举多得效应,在农村教育的方方面面都能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