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小学普遍提倡“赏识”教育,认为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课堂上“你真行!”“你真棒”此起彼伏。甚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该夸的也夸,不该奖的也奖。因为“赏识”,我们的批评也变成了“表扬式”批评,学生听得身心舒畅,飘飘欲仙,如游仙境。同时,一些中小学的教师、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则几乎放弃了“惩罚”,甚至对“惩罚”到了谈虎色变的程度。
那么,在当前中小学的教育理念和实践中真的应当排除惩罚吗?不,绝对不是。恰恰相反,“惩罚” 在当前教育领域中有极大的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首先从心理学上来讲,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犯了错误的时候,内心往往都有一种接受惩罚的心理准备。这是一种心理诉求,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以取得心理平衡。回想我们自己的长大过程,一定有一些惩罚是让自己终生受益匪浅的、刻骨铭心的。犯了错误如果还是采取“赏识”教育的话,只会使孩子对错误越来越不在乎。久而久之,到了后来甚至犯了错误也容不下批评了。中国青少年教育专家孙云晓认为,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让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懂得为自己的过失负责,感到一种责任。一个能承担责任的人,才是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其次, 我们知道,学生具有可塑性,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我们去呵护,同时也需要我们对他们“修枝去杈”。在学生的错误面前,一味地姑息和软弱是教育的一种巨大的失败。即使孩子是各方面表现都优异的“好孩子”,过度地夸奖和赏识他们,可能会带来以下不良的影响:一是增加孩子的依赖性,越是夸奖,孩子就越依赖大人们的选择来决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而不能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二是会剥夺孩子的自豪感,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不再会很容易地接受那种表面上的夸奖。中国不是有句老古话:“自古英雄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吗?历史上有成就的人,“天降大任于斯人也”,有几个是靠“赏识”教育出来的呢?现实生活中为了家长、老师、或者别人的一句话就离家出走或者做出其他的极端动作甚至自杀的中小学生乃至大学生还少吗?中国的孩子为什么这么不珍惜生命?因为当前我们的教育已经走入了误区:我们让我们的孩子始终生活在一种优越的环境中,听到的只有一片赞扬、恭喜之声,这种自尊心长时间的保护而没有一丝的挫伤,久而久之便会成为一种畸形,严重阻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试想,如果在他的成长中,没有那么多的顺心,没有那么多的如意,会导致这样的后果吗?
跟一般人印象中不同的是,在“快乐教育”的发源地的西方,虽然老师平时对学生微笑相迎,但他们同样注重培养未来公民的法规法律意识,认为违反群体规则后适当的惩罚乃至体罚,也是促使青少年养成良好社会生活习惯的重要方法。比如在美国的中小学里,如果学生屡次破坏纪律,教师可以让他离开教室在走廊反思10分钟:可以让违规学生踮着脚尖站在墙角;甚至学校还有专门的禁闭室。在五十个州中还有二十三个州是允许体罚的。这种做法应该说是十分正确的。如果让孩子在犯了某个错误之后就让他为自己做错的事付出代价,也许短时间里会伤害他的自尊心,但只要长期坚持,习惯了做错事后勇于承认,勇于改正,便会增加他生命的韧性,也有助于他形成正确的人格和社会观。反思我们当前教育中的一些做法,比如,将罚站作为变相体罚,我们是不是过头了呢?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温情教育无法“包治百病”,“不打不成材”的思想固然不对,可是“不罚不成材”却绝不是危言耸听。我们再也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了。如果过分赏识孩子,不加分辨地加以肯定,必然会滑向溺爱的沼泽,结果会害了孩子。孩子犯了错误,在不伤害其自尊的前提下实施惩罚是必要的。况且,教育的方式如果仅仅是说服,而没有什么惩罚措施,学生在感动中会明白"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为什么应该怎样;等,却不明白“错了该怎么办?”在以后评价事物时产生“情大于法,情大于理”的看法。导致处理问题时产生偏差。如果在学校,在学生时代从不接受惩罚,无疑是把学生关进了真空,会让学生心理严重失衡,走入社会后就会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和严重的不适应社会的现象。因此,惩罚现象在教育领域中得以存在,是可能的而且是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人存在所必须的。
综上所述,就教育本身来说,应该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该有。没有一种手段或形式适用于所有孩子,也没有哪一种手段或形式适用于某个孩子的所有方面和成长的不同阶段。教育应该是赏识教育、成功教育、生命教育、挫折教育、惩罚教育等多种教育手段的灵活运用、综合运用。不同的教育手段对学生有不同的作用,都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如果只是过分强调其中的一种,无疑是十分错误的,也是非常危险的。正如维生素C确实对人体健康十分重要的,可是你会因此不摄取维生素A、B、D、E吗?因此,我认为“赏识”和“惩罚”应该是教育这面硬币的正反两面,不应该存在厚此薄彼的现象。著名的青少年教育专家孙云晓说的好: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